时代商报讯(记者朱洲)经过听证会程序,“月球大使馆”出售月球土地的行为被北京市工商部门认定为违法。昨日记者从“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处了解到,由于不服北京工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昨日李捷已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送交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请求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返还所扣留的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
李捷称,今日上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月球大使馆”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各自的行政诉讼证据,但法院的开庭时间目前还是没有确定。
记者了解到,李捷送交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月球大使馆”方面——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阐述了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内容长达4000余字。据“月球大使馆”方面的代理律师——沈阳金源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彩熠律师介绍,“月球大使馆”方面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理由就是月球大使馆并不存在违法事实,其出售的月球土地并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就不是违法的行为,不应受到干涉。
姜彩熠告诉记者,北京工商部门对“月球大使馆”实施行政处罚缺乏法律基础。工商部门要对“月球大使馆”的行为进行认定,必须以国家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而我国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法规和政策对“月球大使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工商部门不能根据任何法规和政策来认定“月球大使馆”的行为违法。姜彩熠称,根据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1997年刑法修订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目前我国法律中已没有投机倒把的相关规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立法依据已不存在。
姜彩熠表示,“月球大使馆”开展的是一项全新的经营项目,由于它是一个新事物,公众需要一个认识过程,对此可以探讨,也允许争论,但不能急于认定其违法,尤其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工商机关仅凭省级工商局所发的认定文件,就可以按投机倒把进行处罚,这也为违法行政撑起了保护伞。
“月球大使馆卖月球土地这种市场行为应该让市场去规范,公司可以因为卖不出去关门,但不应因有关部门处罚关门。最主要的是,工商部门认定其涉嫌投机倒把,是适用法律错误。”链接>>
2005年10月2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扣留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月球土地所有权证等财产。2005年12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京工商朝处字(2005)143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所售月球土地销售款并作出罚款5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