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发改委和市建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明年执行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五毛五起价
调整前物业费有两种价格 分别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0元和0.52元 主要根据绿化面积设定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政府指导基准价最终确定下来——每月0.55元/建筑平方米,这一价格与调整前大致相当。
今天,市发改委、市建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有两种价格,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0元和0.52元,主要是根据小区的绿化面积是否达到30%这个标准。
公用设施搞经营收益归业主
过去不少物业公司出租设备层、公共用房,所得收益自己留下,这方面业主一直争议较大。这次“管理办法”也予以明确,利用公用设施搞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对于租房人没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的,出借人将负连带缴纳责任。
消防设施水泵费限定最高价
“由于小区设备、设施等条件千差万别,服务标准很难统一。因此,这次收费标准采取针对不同服务制定最高限价的方式。”市发改委有关人员表示。比如住宅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按照多层住宅不高于0.05元/平方米;生活饮用水水泵(高压、变频)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0.1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回龙观小区大部分是没有电梯、水泵的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除了0.55元基准价,还要加收0.05元的消防设施维护费和0.05元的安防设施维护费,物业费合计后不超过0.65元。
电梯运行维护费可据实分摊
天通苑小区住宅主要以带电梯的板楼和塔楼为主,业主除了要缴纳每月每平方米0.65元费用外,还要缴纳电梯、水泵费。由于电梯物业费是根据一般使用频率测算出的,有的电梯使用频率不高,按建筑面积分摊,将可能出现多缴费的情况。
对此,“管理办法”明确,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可据实分摊。像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之前,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文/记者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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