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4日讯 (记者欧阳建军特约记者李顺成黄叶华)转让了旅行社,却拿不到应得的款项,来自四川的何鹏及父母走上了长达5年的漫漫维权路,此案终由海口中院一个月内审理终结,且依法作出公正的审判结果。
今年60岁的周聘玲告诉记者,她是四川凉山州农业局退休干部,由于和老伴均已退休,便倾尽所有家产帮助儿子何鹏在海口经营旅行社,因旅行社经营不佳,何鹏不得不将旅行社转让,但却始终拿不到如数的应得款项。在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情况下,今年4月11日,他们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海南好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蔡明珊违反协议拒不支付转让款。
龙华区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等原因为由驳回了何鹏等人的诉讼请求。何鹏等人不服上诉。海口中院二审认定:何鹏等人向原审法院起诉,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限。据此,该院最终依法判决蔡明珊及好风光公司支付转让款10.35万元,并返还质保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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