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4日讯 东方市感城镇入学村农妇王运汝因与婆婆不和,在田间与婆婆发生争执时,将婆婆活活淹死在水中。日前,海南中院将此案定性为典型的农村家庭矛盾激发杀人案,王运汝获从轻处罚免除死罪。
据海南中院查明,王运汝与丈夫苏某解除同居关系后仍住在苏家,与苏某的母亲梁某关系不和。 2005年4月5日上午,王运汝看见婆婆梁某在自家菜地里浇水,便下地准备帮梁某干活,没想到反而遭到梁某的辱骂和驱赶,婆媳两人发生争执并扭打起来。王运汝在扭打中以石头击打梁某的头部,并将梁某的头部按入水中,直至梁某不再动弹方才离开现场。事后村民发现时,梁某已经死亡。
海南中院认为,本案属于典型的农村家庭矛盾激发杀人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本案与其他发生在社会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案有所区别,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判处王运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