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去年3月15日凌晨,黄山市某寄宿制民办学校的高一(2)班学生小雷(化名)从三楼宿舍区攀爬教室窗户时,不幸坠楼身亡(本报2005年3月24日曾报道)。日前,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需赔偿小雷亲属损失及抚慰金共10万元。
(本报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