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7日讯2006年艺术类招生中,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分专业划定。
根据规定,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可在规定范围为自行确定,其他招生院校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
2006年山东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无专业成绩的考生志愿不予投档。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两所院校的投档,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划定文化分数线;其它招生院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文化分数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或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录取,或按文化分数排序录取,但预先要以招生章程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一经录取,不准改录。
记者 于在翔 实习生 齐松梅 通讯员 黄秀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