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朱玉)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 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
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高强透露,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