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杀手 勒索女儿同学家150万
三个月内发恐吓短信近百条,终审获刑三年
本报讯 (记者秦鸿雁)在得知女儿的同学家里很有钱后,见钱眼开的家长伙同他人,以杀手的名义发出近百条恐吓短信欲勒索女儿同学的父母150万元港币。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院获悉,这名家长及其同伙终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
2004年8月的一天,同乡张某义到张某杰处玩,言谈中,张某杰说到女儿的同学王某身上,称其家里很有钱。二张顿时起了坏心,密谋敲诈勒索王某的父母。张某杰先后两次拍摄了王某的照片十余张,并打印出一封有恐吓内容的信,自称为杀手集团成员。2004年12月20日,张某义让鲜花店员工将上述恐吓信及王某的几张照片送到王某家中。由于王某的母亲曾某拒绝付钱,二张连续采取各种方法向被害人曾某发出恐吓讯息,其中包括用手机向被害人曾某连发送恐吓短信92条,张某义还亲自或通过他人,屡次给被害人曾某打电话进行勒索,造成有多人对其敲诈勒索的假象。曾某不堪巨大的精神压力,她一度关闭了手机,并天天护送小孩,后又被迫搬家、将小孩转学。
去年3月底,张某义、张某杰抓获归案。一审时,法院以敲诈索罪判处两人拘役6个月。被害人不满意此结果,请求检方提起抗诉。
法院终审认为,二张虽然犯罪未遂,但鉴于两人在长达三个月时间里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手段恶劣,不予减轻处罚,并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张某义和张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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