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12月29日,京卫大药房网上药店通过了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现场验收,成为目前国内首家获得网上药店经营许可的企业。
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兴起,网上购物已逐步为国人所接受。 但药品是特殊商品,有很高的规范性要求,所以药监部门近年来只允许医药企业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准进行B2C(网上药品零售)活动。经过几年的准备,开展网上药品零售活动的条件渐趋成熟,为此,2005年10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网上药品零售业务经营许可从2005年12月1日起开始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连锁药店零售资质及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资格。
本次验收由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进行了详细的考察与审核。经严格的文件审核及现场订购体验,验收工作组依据验收审核标准,现场宣布京卫大药房网上药店验收合格。(北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