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消息:台湾新竹“地检署”九日起诉联华电子董事长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智。此事因在陈水扁元旦“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讲话发表后不久发生,故引起此间媒体关注。
“中央社”九日报道,台湾新竹“地检署”起诉曹兴诚、宣明智,是依“违反刑法背信罪及商业会计法”。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联电转投资的宏诚创投公司总经理郑敦谦。台湾新竹“地检署”发言人蔡添源说,未对三人具体求刑。
起诉书称,曹兴诚与宣明智面对台湾人在大陆创立的中芯、宏力等半导体公司挑战,亟思在大陆竞争激烈的芯片代工市场取得领先,罔顾当局法令及联电公司股东权益,与大陆和舰谋议策略合作。
起诉书还说,曹兴诚、宣明智、郑敦谦等人擅以联电的人力、管理技术、客源与营业秘密技术提供给大陆和舰科技,并协助和舰公司资金筹募、建厂、营运与客服管理等事宜;并未将此项计划写入财务报告,损害股东权益。
报道称,去年被台湾检方以新台币一千万元交保候传、限制离台的大陆和舰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前联电协理徐建华,以及其他二十四名被告,“获不起诉处分”。
“中时电子报”报道,联电九日上午举行临时董事会,会中通过曹兴诚、宣明智请辞案,董事长一职由执行长胡国强接任。
《联合晚报》九日报道称,曹、宣二人将是台湾上市(柜)公司中首家因两岸投资问题遭起诉者。(中新社)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智昨天上午双双在临时董事会辞职,改为高级顾问,由执行长胡国强接任董事长,仍兼执行长。
联电昨天在重大讯息宣布,由于曹、宣两人在地检署对外公布前已经辞去董事,董事会也选出新董事长,两人遭起诉,对联电营运不会有影响。
联电表示,曹、宣两人被起诉纯是政治性质,与两岸的特殊关系与政治状况有关,并无关两人的正直与操守;两人提前辞职,放弃个人权位,用意在维护股东权益,避免联电受到伤害。
联电董事会昨授予曹兴诚、宣明智两人荣誉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得列席董事会;加上胡国强担任执行长以来,一直定期向曹兴诚报告公司营运状态、法人分析,曹兴诚仍将是联电最重要的灵魂人物。
联电总公司位在竹科力行二路,曹、宣请辞虽在员工间造成震撼,私下臆测股价不知会如何,但生产线一切正常。联电在竹科共有七座晶圆厂。
有员工私下说,联电家大业大,政府上有政策,联电下有对策,没什么好担心;也有人感慨,这样努力希望在世界占一席之地的企业,政府“吃人够够”,真教人心寒。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