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凯)1月26日前,我市摩托车缴纳交通规费可享受减免两个月的优惠;3月前签订包缴协议,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含后三轮车辆)可根据不同吨位标准享受相应减免优惠。这些优惠举措,不少车主还不清楚。 市地方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提醒车主:不要错过交通规费统缴优惠期。
据介绍,我市已于去年12月10日起,开始征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范围包括我市12县5城区内的侧(正)三轮、两轮(含轻骑)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含后三轮车辆)。各类摩托车交通规费统缴优惠期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含后三轮车辆)交通规费签订包缴协议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
据了解,市辖五城区各类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含后三轮车辆)、拖拉机(拖拉机不含雁山区)分市地方交通规费征费大厅、交通局原办公大楼一楼、雁山区地方交通规费所征收点、凯风路118号四个地点缴费。
市地方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提醒车主,各类车辆没有在统缴优惠期内缴纳交通规费或签订交通规费包缴协议的,均按12个月标准征收交通规费,并将被追缴滞纳金。对于逃缴、拒缴交通规费的车主,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缴其欠费和滞纳金,包括组织执法力量上路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