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100万
本报讯(记者李德庆)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作为实施商标带动战略的新举措。昨日,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省工商局协调11个部门制定了8项鼓励培育知名商标的措施,同时准备在今年东北亚贸易博览会上开辟闲置商标拍卖市场。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宪林介绍,工商部门将加大实施商标战略的力度,积极引导有出口权的企业和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向海关保护备案,并准备在今年东北亚贸易博览会上开辟闲置商标拍卖市场。
2006年工商部门将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项目予以扶持;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予以变更和注销登记;对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企业,工商部门将先证后照,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抢注地理标志商标名称、侵权涉外商标、2008北京奥林匹克标志等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对商场、超市强行收取供货商不合理收费、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整治;制止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