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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昨日是郑俊怀上诉期的最后一天,郑俊怀已经将上诉状通过看守所提交给包头中院,再由中院转交内蒙古高院。”前天,郑俊怀的代理律师李京生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为了保险起见,另一位辩护律师刘爱国会在10日当天将上诉状亲自提交给高院,以免错过上诉期。
针对上诉状的具体内容,李京生表示,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问题,一审在调取证据等方面存在瑕疵,而对于当庭提出的证据法院在判决时也没有表示是否认定;二是事实方面的问题,对于华世公司成立的目的以及资金互占等问题在判决时也没有提及;三是主体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郑俊怀的身份如何认定,是否接受了委派以及伊利是否为国有企业等。
李京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二审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但是一般来说,像这样的重大案件一般都会采取开庭审理,我们也会建议高院在二审时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
李京生介绍说,按照规定,二审的审结时间为一个半月,也就是说,高院从接到全部卷宗到最后二审判决,最多一个半月的时间,这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了。
另据悉,此案的另外4人,除杨桂琴的律师表示已将上诉状提交高院外,其他3人均没有上诉。上图:郑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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