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令得款账户返还9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雨婷)差点被骗子骗走的9万余元,被冻结在银行账户上,记者昨日获悉,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判令“接款人”得将这9万余元还给受害人。
小李是福州一塑胶公司的会计,该公司2000年至2001年还有未退税款15375元挂在账上。 2004年8月10日上午,李会计遭遇骗局,一个自称福建省退税办的家伙,以急退税为由,一步步诱惑李会计,骗她把99999.99元转到工行厦门莲秀支行、一个户名为“王君”的卡里。幸亏李会计发现及时,钱只被转走5000元(本报2005年5月21日曾经报道)。
银行发现这是一起诈骗后,立刻报警,警方冻结了“王君”的账户。而福州马尾警方经查询,发现“王君”是以假身份证材料开的户,卡里原来根本没有存款。为此,李会计曾经提起一起确权诉讼,要求确认王君账户里的9万余元是她的;后来,她撤回起诉,另行起诉,诉求“王君”返还不当得利94960元。
“王君”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提交答辩。法院确认,“王君”账户上的94960元确实是不当得利。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