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政府采购敛财89万
深圳盐田区政府一主任一审获刑8年
本网讯 记者李伟雄 通讯员粱彬心余曙辉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物料供应中心原主任汪国栋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据悉,这是深圳市首例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刑事案件。
据盐田区法院审理查明,在汪国栋担任盐田区政府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期间,深圳市容错信息技术公司的股东邓某(另案处理),为了能在盐田区电脑设备、网络建设政府采购中顺利中标,与汪国栋商定由汪帮助容错公司在盐田区政府采购中中标,该公司中标后将所签订合同金额的5%作为好处费送给汪国栋。
随后在2001年至2003年初容错公司参与的盐田区政府采购中,汪国栋在其主持的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中,采取向该公司提前透露评委名单、邀请邓某推荐的人选作为专家评委、向评委介绍该公司时提出倾向性意见、个人参与评审时对该公司评判高分等方式帮助该公司中标,甚至违规不经招标、谈判直接以追加跟标采购方式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在这期间,汪国栋13次收受邓某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9万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