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按摩店老板敲诈嫖客
沧州两民警涉嫌徇私枉法受审
本网讯 刘树鹏记者马竞近日,备受关注的沧州“民警串通按摩店老板敲诈嫖客”案在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沧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巡防队长郭某、巡防队员马某因涉嫌徇私枉法被带上刑事被告席。
据沧州运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马某于2004年12月份与沧州市“夜来缘”按摩店老板王恒相识,在一次接受王恒宴请中,郭某、马某提出,让王恒充当“线人”,向他们提供店中的嫖娼行为,待将嫖客抓获处罚后,他们给王恒提供“线索费”。于是,在2004年底至2005年5月期间,王恒与妻子翟某在容留妇女卖淫过程中,多次打电话通知马某、郭某对嫖娼者进行抓捕处罚,每次从中获得线索费400元至600元不等。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郭某予以否认。而马某虽然在法庭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已表示“没有意见”,但在法庭上却表示对起诉书“有意见”。
在法庭上,听到马某曾经作出的供述后,郭某认为完全不属实,说查封王恒的按摩店是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的。马某在法庭上也否认了自己曾经6次作出的供述,说是嫖客都是由自己处理的,郭某并不知情。对于马某的翻供,公诉人提出,检察机关6次取得的供词,都是通过合法手段。对公诉人的说法,马某并没有提出异议。
郭某、马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证据不足,二人应该认定无罪。公诉人则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已经组成完整的证据链,应该以徇私枉法罪追究郭某等人的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