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立法规范精神卫生
妇儿精神疾病防治是重点
本网讯 蒙献平记者莫小松为了加强对长期流散在社会上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广西将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着手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记者日前从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在广西有杀人、纵火、毁物、强奸等破坏性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约5万人,而且大部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长期流散在社会上,对社会治安、家庭(包括患者本人)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广西今后精神卫生工作将加强重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采取措施,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双向情感障碍和老年性痴呆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与康复服务;重视和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妇女精神疾病的预防和干预;开展对老年人心理健康宣传和精神疾病干预;做好职业人群和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