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怀已将上诉状提交给内蒙古高院
据《新快报》“郑俊怀已经将上诉状通过看守所提交给包头中院,再由中院转交内蒙古高院。”11日,伊利原董事长、素有伊利“教父”之称的郑俊怀的代理律师李京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保险起见,另一位辩护律师刘爱国在10日当天将上诉状亲自提交给高院,以免错过上诉期。
李京生表示,上诉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问题,一审在调取证据等方面存在瑕疵,而对于当庭提出的证据法院在判决时也没有表示是否认定;二是事实方面的问题,对于华世公司成立的目的以及资金互占等问题在判决时也没有提及;三是主体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郑俊怀的身份如何认定,是否接受了委派以及伊利是否为国有企业等。
李京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二审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2005年12月31日,包头中院一审判决:郑俊怀被判有期徒刑6年,杨桂琴及张显著有期徒刑3年,李永平有期徒刑2年,郭顺喜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