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出医改正式文件
目标:201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怎样看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是因为“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低下、不适应群众卫生服务需求。 ”这些明确的表述来自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全国10个省会城市、6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市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
《决定》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提出了到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蓝图,并要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
该《决定》目前还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2010年普及社区卫生服务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时间点被设定在2010年。
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决定》中明确,要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防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大部分中小城市都没有社区卫生服务。
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建立后,医疗资源过渡向大医院集中这一结构性顽症将有望解决。
《决定》对不同级别医院的分工做了明确的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只能是“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残疾人康复等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
大型医院应集中力量从事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救治。目前的区级医院,及大多数二级医院,可能将逐步消化,从而不复存在。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决定》中规定的首诊制度很可能成为推动医院体系重构的起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定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而和这个过程同步的是将过度集中在三级大医院的医疗资源下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