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年内完成修改稿的起草工作涉及精神损失如何计算、赔偿及知假买假等问题
本报讯(记者李洁)北京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届时,市民在购车买房时如果再遇到退换、精神损失赔偿这样的头疼问题,将有法可依。
“商品房面积缩水问题到底算不算消费欺诈?按照现行法规能得到双倍赔偿吗?怎么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如何计算,医患纠纷到底能不能依照消法实施办法进行索赔?”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副主任赵巨鹏上午向记者透露,目前人大有关部门正在对“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改进行立法调研。
由于目前很多消费纠纷无法可依,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往往要进行艰难而旷日持久的“斗争”。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将对购买汽车、房屋等大件商品的退换、赔偿问题,精神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问题,知假买假者是否作为消费者受到保护等问题加以规范。
“无论是现实需要还是立法时机,对北京市消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都应提上议事日程。”赵巨鹏说,修订该法规可以解决消费市场出现的这些新问题、新情况。
“在今年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力争在这一两年的时间内完成修改稿的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赵巨鹏透露,本届人大常委会曾经把“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列入2003年到2007年的五年立法规划。
赵巨鹏表示,立法调研报告有望在几个月后“出炉”,内容将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围绕哪些问题进行修改、大致方案是什么样的。如果实施办法的修改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将适时对修订实施办法启动立法程序。新闻背景
1995年6月,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在1997年9月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过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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