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本报在1月16日报道了《记者捡“钻戒”,巧合还是圈套?》,一枚小小“钻戒”牵动了众多读者的心。当日,记者持“钻戒”赶到权威部门鉴定,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假的,又是一个骗局!
鉴定结果:“钻戒”是假的“记者的遭遇一定是个圈套,几天前,我就遇到类似一幕!”当日一早,记者的热线电话响个不停,许多读者致电称,“由于记者的做法过于正直和认真,反倒把骗子精心预谋的一幕骗局给搅黄了!”
为一探究竟,记者手持这枚“钻戒”,赶到了辽宁省金银珠宝鉴定公证计量行。一位国家级珠宝玉石质检师确认,这是典型的假货:首先,首饰盒做工粗糙,没有注明生产及销售商的任何名称;其次,“钻戒”分量很轻,拿到手里没有坠沉感;第三,“钻石”的折射光比较模糊,其实就是一块普通玻璃;第四,肉眼看上去像极白银质地的戒指托,虽然上面也刻印着一些数字,但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第五,整只戒指只挂着一个标有“3.58万元”的标签,没有店名及其它标识,按照规定,应配有“珠宝鉴定证书”等。
无独有偶,家住大东区205地区的退休工人梁老,被同样的骗局骗了。他对记者说,经专家鉴定,骗子骗他的“道具”———那枚戒指,只值两三块钱。公安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公安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这类骗术多次发生,骗子所利用的正是人们爱占小便宜的心理。这种骗术多以妇女、老人为对象,因为这部分人在观察能力上往往有偏差。骗取的多是以随身携带的财物为主,数额相对也较小一些,但诈骗的成功率却是很高的。眼下春节临近,广大市民要格外提防类似骗局。
民警提醒人们,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面对这类“突发”的好事,首先要考虑到这是否是骗局,即使不是骗局,也应想到失主的利益。找不到失主,可以劝拾到者将物品送到公安部门,让公安部门帮助找失主。如果真是挨了骗,应立刻报案,这样查获的几率就会大一些。
本报记者唐葵阳摄影王勇记者电话:810608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