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占山)《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今日正式对外公布,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从今年开始,我省要用5年左右时间,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局面。
红橙黄蓝标识四级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为Ⅰ级,严重为Ⅱ级,较重为Ⅲ级,一般为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追责
预案要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并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做到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预案规定,省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受影响单位、个人可得补偿
预案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补偿或救助政策。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要让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
省政府应急办已于去年10月重新组建,今年上半年将在全省建立起应急机构体系和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政府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