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悉,广东立法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条例》(送审稿)今年4月将出台。
广东省饮用水源80%以上是地表水,全省担负主要供水功能的部分江河水质呈下降趋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偏低。 因为全省多数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的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些水量较大的水道多为重要的水路运输要道,沿江还修了公路,因船舶污染和翻船、翻车导致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的事故时有发生。
据悉,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相关《条例》(送审稿)将由省环保局起草并修改后于今年4月报省政府,《条例》(草案)将于8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条例将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对饮用水源水质负责的责任机制,对全省的吸水点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布局,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建立节水型社会,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又讯《广东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草拟中,将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指导价格标准,珠三角城市一般在0.7元/立方米左右,其他地区已开征的在0.5元/立方米左右,新开征的在0.3元/立方米左右。(记者舒涓通讯员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