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在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93人,提起公诉5566人。
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赌博犯罪等专项活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信用建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 各级检察院在办案中注意做好化解矛盾和教育挽救工作,对一些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取得被害人谅解、不致引发新矛盾的案件,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全年共不批捕轻伤害案件90件159人,不起诉21件36人。
查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
2005年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4减2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
在所查处的案件中,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特大案件29件,同比上升1.9倍。查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55人。比较典型的有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受贿案,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受贿案,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兴业聚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连琏贪污受贿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共查办退耕还林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44人。同时还先后在金融、交通运输、动物检疫等行业和领域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通过查办省财信总公司原总经理李家福贪污、挪用公款案挖出职务犯罪案件15件。
越来越多的举报人署真名
我省检察机关从2005年开始推行了“三个一律”制度,即不管什么人举报、不管举报什么人,一律认真负责地受理和办理。
凡署真实姓名举报的,一律在初查前与举报人见面,进一步了解举报的具体情况;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案件办结后,一律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这项制度对增强人民群众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比例同比上升了9个百分点。
(记者 曾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