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 (记者梁成虎)从今年1月起,太原市范围内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将不得参加安全年检,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不予换发运营证,情况严重的将强制报废。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今年起,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进行检查,对那些经过治理而尾气仍不达标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据介绍,目前省城拥有各类机动车约25.6万辆,并且每年仍以超过10%的速度递增。有关专家测算,省城机动车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有40~50%是由老旧车及柴油货运车辆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