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市民热线”曾报道新中路口立交桥有两处指路牌,指路牌上表明通往桔园小区的那条路可通车站路,很多外地的货车以及本地的小车都被误导,建议拆除这一错误的路牌。文章见报后,引起不少读者的共鸣,有关部门在文章见报不久,即将其中的一处错误路牌拆除了,但另一处错误的指示牌没有拆除,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陆续还有一些大货车在错误路牌指示下,开到省纺织机械厂门前,然后不得已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