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慧敏通讯员王风秋)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备受关注的煤矿“官股”撤资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截至2005年9月22日,全省共有118人登记,总金额达790.9万元。
据介绍,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中纪〔2005〕12号文件)要求,河北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已登记的118人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以下干部116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占总人数的83.05%,企业负责人12人,占总人数的10.17%,其他人员8人,占总人数的6.78%;投资入股10万元的有8人,10-50万元的14人,50万元以上的5人。118人中,除1人辞职经商外,其余117人均退股,撤资总金额为588.1万元。
2005年10月17日至27日,省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组成四个督查组,由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名厅级领导带队,对全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以邯郸、邢台、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等产煤市为重点,深入到24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和63个煤矿进行实地督查。
除邯郸、邢台组有4起举报外(均已转当地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其他各组均未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除督导检查中收到的4起举报投诉外,河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还先后接到3起举报,经过调查了解后,均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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