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现就加强我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村党组织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税费改革使农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正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些新目标、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党组织建设,其核心是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从而切实做到用好一个人,带活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
我市150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同农村工作的新目标、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为此,各级党委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工作重心下移,下决心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突破性措施,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二、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任务和主要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市委提出的“发展壮大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建立健全新组织、培养造就新农民、建设树立新作风”目标。
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本村经济发展实行目标管理,特别是要在一定时间内形成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业;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有一定幅度增长;创造条件发展村级经济,逐步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经济基础,并注意规避风险。
2、改善村屯环境,构建和谐农村。按照“四清四改”的要求加快村屯环境改造步伐,每年要有新变化;争创文明村、文明户,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3、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健全党组织生活,树立服务理念,处理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设岗定责和党群共同致富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注意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三、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1、明确选任标准。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关键看是否有本事、能干事,是否具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和能力。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
2、拓宽选人渠道。可采取从农村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村与村之间交流,从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下派等多种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3、培养后备干部。要建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向”培养机制,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村后备干部队伍。
4、加强教育培训。市委每年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区、县(市)委也要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把培训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四、建立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的激励约束机制
1、实行目标管理。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屯环境,构建和谐农村;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三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任务作为考核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委要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规定。每年要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评价报告。
2、强化激励约束。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考核结果要与其报酬和奖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从2006年起,将村党组织书记的补贴纳入市财政转移支付。对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按年人均补贴的20%给予补贴。设立指标考核奖,对指标完成好、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要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村党组织书记年人均补贴的15%计算,奖励范围为所在地区村党组织书记总数的20%,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达不到指标要求、无所作为的村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进行调整。
3、实施养老保障。从2006年起,对连续三年指标完成好、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经考核认定,给予办理一次性的商业养老保险,范围为所在地区村党组织书记总数的50%,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4、注重选拔使用。对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规定。
5、表彰弘扬典型。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要授予荣誉称号,在评选各级劳动模范,推荐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要占有一定比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五、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区、县(市)委要制定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每年要就村党组织书记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逐级上报。
2、提供经费保障。村党组织每年活动经费为2000元,用于开展党内活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3、加强协调配合。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经、共青团、妇联、党校和有关涉农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运作,共同抓好落实。200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