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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云川实习生陈猛)工程完工7个多月,工程款却一拖再拖。年关将至,被140多名农民工整日围堵着讨要工钱的承建商,无奈之下只好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追讨300万元工程款。1月20日海口琼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承建商认为开发商蓄意欠款
引起纠纷的是鸿禾花园建筑。2002年12月10日,鸿禾花园的承建商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公司(下称十治公司),与开发商海南天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鸿公司)签定了施工合同。经过两年多的施工,2005年5月15日,十冶公司向开发商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表。随后,天鸿公司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内部整体验收,并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
据承建商徐先生介绍,他们按照《会议纪要》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开发商竟然于同年5月20日自行安排购房的业主入住,至今已经入住了半数以上。在承建商申请验收报告,而经有关方面审核同意验收后,开发商仍拒不组织项目参加单位按法定程序验收,亦不进行工程竣工移交。十冶公司认为,天鸿公司为此拖欠其工程款300余万元,以至于没办法给民工发工资,他天天被众民工围堵着讨要工钱,只好将开发商蓄意拖欠工程款甚而恶意抵赖债务的行为诉诸法院。
律师拍桌子引发庭审出意外
去年12月21日,琼山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因被告的代理律师当时不冷静,竟然不顾法庭劝诫在法庭三拍桌子,引得场下一片骚乱。急着讨工钱回家的农民工对这种态度表示严重不满,最终引发与法警发生冲突,法院当场拘留5人才使事态得以平息。庭审因此一度中断。
1月20日下午,琼山法院再次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方认为,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结算,不拖欠民工工资,最高法院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被告天鸿公司方则辩称,他们欠十冶公司的工程款不超过100万元,况且目前不具备结算和付清余款的条件。至于业主入住,那是他们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民工庭外苦等工钱
守候在法庭外的民工代表说,他们140多人受雇于十冶公司,参与建设鸿禾花园,从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10日,起早贪黑干了1年,却被欠下80多万元工钱。承包商说建设单位赖皮没有付够钱;建设单位却称付给承包单位的钱足够发工资了。两家扯皮打官司,民工来回跑断腿要钱,却始终领不到工钱。年关临近,家里老婆孩子等着拿钱回去过年,来年一年人的生计开支也等着钱用,开发商与施工方扯皮拖欠工钱,可受害的却是众民工。
据众民工告诉记者,他们已将施工方拖欠工钱的事,向海口市劳动人事保障局进行了投诉,目前劳动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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