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福建省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范围有调整,汽车驾驶培训纳入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范围。
据介绍,本项管理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次24元,从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收入中缴纳。运管部门提醒,任何培训机构不允许将该管理费转稼学车人身上。
据悉,该调整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