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从河北省高级法院获悉,河北省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先进司法理念,2005年共对10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从河北省法院一份判决书上可以看到:“法院认为,虽然上诉人张某某曾经在公安机关做过有罪供述,但本案各证据之间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不具有完全排他性……撤销一审判决,宣告张某某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据了解,2005年,河北判决书中,类似字眼屡屡出现。
河北省高级法院一位审判员称,这些无罪判决案件中,很多案由都是故意杀人案,如果按照原来习惯,很可能会疑罪从轻,被判无期徒刑,但是,“因证据不足,或形不成证据链条而宣告无罪”的宣判,成为去年突出现象。
河北省高院等下发的《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防范刑讯逼供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讯逼供获取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批准逮捕和起诉的根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