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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7日,西安市东郊一座天然气加气站前,上百辆出租车排在路边等待加气
(本报资料照片)赵彬 摄
新闻背景
1月11日凌晨5时,西安市一出租车因燃气系统泄漏引发车辆爆炸,驾驶员二度烧伤,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据悉,西安现有天然气汽车一万多辆,其中出租汽车10430辆,90%以上是使用压缩天然气的双燃料出租车;而使用天然气的公交车2100多辆。
春节期间,频繁的走亲访友使市民乘车出行的几率大大提高,如不加强管理,这些流动在街头的“移动炸弹”将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本报讯(记者 刘燕)西安市发改委清洁燃料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市“洁气办”)昨日下发通知,准备对全市天然气汽车实施强制安全检验。按照要求,凡运营达到2年,3月底前须对气瓶进行检验,而2004年以前投入运营的,还必须在2月底前进行燃气系统安全检查。
没有安检 加气站不予加气
按照“洁气办”通知要求,凡安装压缩天然气气瓶、运营时间达到2年的天然气汽车,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到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检验。未进行检验的汽车,公安部门将不受理年度审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不得加气。
同时,凡2004年以前投入运营的天然气汽车,还必须在今年2月底前到相关部门进行燃气系统安全检查,更换相关易损密封件。从今年3月份起,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的车辆,将不得启用天然气装置,加气站也将不予加气。
据了解,今年2月底前,西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天然气汽车安全运行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天然气汽车的数量、分布、燃气系统安装时限、运行等情况,建立西安市天然气汽车安全监管基础资料。
年度审验 必须检验燃气装置
西安市“洁气办”透露,从今年起,西安市还将把天然气汽车纳入机动车辆年度审验和治安审验范围,未经治安审验合格的客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受理其年度审验。天然气汽车办理年度审验时,必须到具有相关条件的检测站进行检验;车辆检验时,燃气装置必须进行检验。压缩天然气气瓶达到检验年限的车辆,必须有检验单位签发的检验合格证明,才能进行年度审验。
据介绍,春节期间,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气汽车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严禁私自改装天然气汽车或加装压缩天然气气瓶,严禁加气站给天然气汽车超限额加气。对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公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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