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2006]19号
洛溪大桥整体维修加固工程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6年1月29日零时起,对洛溪大桥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全天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公路客运班车进入洛溪大桥行驶。
本通告有效期至2008年1月28日。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