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按照“1966”城镇体系规划目标,建设一批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城、新市镇,促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吸引农民进入城镇,逐步归并自然村,提高郊区的城镇化和集约化水平,构建和谐村镇。
所谓“1966”四级城镇体系,上海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徐毅松解释,就是1个中心城,即上海市外环线以内的600平方公里左右区域;宝山、嘉定、青浦、松江、闵行、奉贤南桥、金山、临港新城、崇明城桥等9座新城,规划总人口540万左右;60个左右相对独立、各具特色、人口在5万人左右的新市镇;将郊区5万多个自然村归并成600个左右中心村。“大上海”的概念将突破66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扩大至整个上海6340平方公里的郊区。
徐毅松介绍,上海中心城区如果是特大城市的概念,人口达到80万至100万的新城也是“大城市”概念,5万到10万人口规模的“新市镇”实际上就是小城市。上海推出“1966”四级城镇规划体系“重整山河”,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郊区发展与中心城区对立的概念,新城和新市镇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将承担疏解中心城区人口的功能,同时聚集新的产业,形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形成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以弥补城市化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薄小波)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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