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近日就2005年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况作出通报。去年,广东各地共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31起,中毒人数1030人,死亡人数25人,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去年发生的这31起食物中毒事件,15起发生在农村,16起发生在城镇。 引起中毒的原因分别为:一是进食有毒的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冬秋季,与河豚鱼、蘑菇、面豆等动植物生长及毒性变化有关。二是细菌性污染,多发生在夏季,与气温比较高,食物容易受微生物的污染有关。三是化学性(有机磷)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春季,可能与喷洒较多农药的青菜上市有关。还有一些食物中毒是不明原因造成的。虽然2005年食物中毒发生的起数较04年有所减少,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省内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有采食野生动植物的习惯,由于缺乏卫生常识和鉴别能力,误食大茶药、野蘑菇和河豚鱼等,造成中毒死亡事件逐年上升。二是学校食物中毒高发的势头未得到遏制,学校食堂历来是食物中毒高的风险场所。三是农产品的新品种不断引入种植,而市民对此类食品的制作不熟悉,不易将天然毒素剔除,造成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原因:
一、进食有毒的动植物
(河豚鱼、蘑菇、面豆、大茶药等)
二、细菌性污染
(细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
三、化学性(有机磷)食物中毒
(喷洒较多农药的青菜)
四、不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