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何淑华)1月26日,长春市公安局下发了《长春市公安局关于“三类案件”伤患统一由“长春市公安伤害诊疗中心”“长春市伤害鉴定中心”医治鉴定的通知》。经省卫生厅批准,长春市公安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六一医院联合成立“长春市公安伤害诊疗中心”和“长春市伤害鉴定中心”。 目前,该中心已正式挂牌开展工作。
长春市公安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六一医院联合成立的“长春市公安伤害诊疗中心”和“长春市伤害鉴定中心”,是目前长春市惟一一家集中收治和鉴定“三类案件”伤患的公安指定医疗鉴定机构,《通知》规定,今后凡城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导致的伤患及需要进行验伤鉴定的人员,均需到该中心统一诊治和鉴定。
为确保“三类案件”伤患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治疗和公平、公正、科学的鉴定,长春市公安局专门派出公安医院的领导、医务人员及法医鉴定人员,直接参与诊疗中心和伤害鉴定中心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