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敖晓波来源:
股改与民事赔偿两不误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将小股东的证券民事赔偿一并纳入股改程序,银广夏将成为国内上市公司中的第一家。记者昨天从深圳交易所获悉,银广夏将于今天发布公告,公司将维持股改方案不变。 银广夏方面表示,公司发布的股改方案已经得到多数流通股股东的认可。因此,股改方案不会作出更改,公司股票将于2月13日复牌。
根据公司的股改方案,流通股每10股转增3股,对价水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14股的对价。但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的前提条件是,中小股东之前对公司的诉讼必须要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当年的绩优股银广夏因造假丑闻曝光而给其投资者遭受重创,许多股民至今谈之色变。作为一家背负着巨额诉讼包袱的问题公司,银广夏股改方案一经露面,立刻受到市场的关注,尤其是那些起诉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投资者。
将股改和投资者的索赔联系起来,银广夏开创了先河。但是,上述中小股东也将因此失去索赔的权利。公开资料显示,银川市中院共受理银广夏相关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06亿元,涉及投资者共计800余人。但截至目前,银广夏民事诉讼案除了2004年12月28日审理并宣判的柏松华诉银广夏案外,其他102件案件无一例开庭。而随着公司股改方案的推出,看来在股改和索赔之间,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局通过走访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股改方案。根据与投资者沟通的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最终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