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月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进口原油和油品供应合作长期协议,中远今年将为中石化运输进口石油600万吨,以后扩展到3000万吨。
中石化与中远双方选择合作,在我这个业外人士看来,本属一则再普通不过的产业新闻。 引起我注意的,是报道中“有关权威人士”的评价:“这是我国进口石油由国轮运输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增加我国石油运输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报道说,我国进口石油运输原来主要依靠日本、韩国等国际船公司。但报道却并没有提及,在我国进口石油原来主要依靠日本、韩国的船运公司运输时,究竟发生了哪些“不安全”事件;也没有对这些国际船公司与中远集团在服务质量包括安全质量上的优劣做一个对比———我想,要说明中石化、中远合作“对于增加我国石油运输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这应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谓“对于增加我国石油运输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是基于如下一个思维:外人不可靠,自己人可靠。但在中国已加入WTO,市场经济与全球化意识已深入人心的今天,这样的思维竟还有其市场,不免令人惊诧。中石化的石油由哪家公司承运,都不过是“做生意”而已,生意当然要保证“安全”,但“安全”与否,与一个企业的“性质”似没有什么关系,而要看它们之间谁更有实力、谁更遵守规则。
犹记去年年底,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裁魏家福在北大演讲,声称“今日的中远已不是一家传统的国有企业,而是总部注册在中国的跨国企业。中远在全球除了南极洲之外的所有地区都有机构”。但我不知中远集团作为跨国公司如何跨国做生意,那些外国客户就没有“安全”方面的担心吗?如果都认为自己人最“安全”,只同自己人做生意,那还有什么“跨国公司”!
自己人跟自己人合作(其实是国企与国企合作,连民营企业都排除在外),“安全”之外,另一个理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至于外企、民企,即使愿意出更低的价格、有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因为不是“自己人”,就都一边凉快去吧!我这样说,似是一种臆测?是的,是臆测,但我只能臆测,因为我能从中石、中远合作事件中了解到的,除了“安全”的评价之外,再没有其他信息———我可并没有听说,中石化就进口石油运输搞过一个什么竞价会。
还是在北大的演讲中,魏家福总裁强调:“中远的利润不是来自垄断”———“在中国市场上经营的外国航运公司有90多家,民营和地方企业不计其数”。但中远与中石两家大型国企的“合作”,却让人们见识了垄断的另外一种形式———中石化垄断了中国石油市场,中远集团则垄断了中石化的进口石油运输。
中远是“世界第二大船公司”,据魏家福总裁说,这个“世界第二大船公司”正在“朝着一流企业的目标迈进”。一个“世界第二大船公司”竟然还算不上“一流企业”,在国际上缺乏竞争优势,人们不免怀疑它到底是怎样做大的。如今答案揭晓,四个字:原来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