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金融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缩小城乡差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金融机构网点服务面已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亟待探索和研究。本版从今日起开辟专栏,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改革方向及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连续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人们对2006年农村金融领域可能发生的变化充满了期待。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正受到广泛关注。“对农村金融而言,新农村建设带来的直接好处是营造出良好的经营环境。”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这样认为。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将“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作为深化金融改革的6个专题之一。2004年、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而“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更是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从实践来看,自2003年以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正从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为“三农”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等三方面推进。
“最近几年,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开展,创新了运作机制,解决了以前‘农户想贷贷不到,信用社想贷贷不出’的难题,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长期关注农村金融改革的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广文这样表示。
几组数字“摸家底”
记者在有关农村金融问题的采访中,最常听到的“开场白”就是: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大,情况千差万别。的确,据介绍,国际上评价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主要指标用的是“覆盖面”,但因我国金融统计一直强调业务类别,对覆盖面的统计,基本没有适当的相应数据。那么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现状究竟如何?焦瑾璞分别从贷款的可获得性和提供存款、汇兑等金融服务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从贷款的可获得性来看,我国贷款覆盖面比率是比较高的。”总体分析,2.4972亿农户(《中国农业发展报告2004》)中,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是1.2亿户,约有60%的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贷款得到满足。而且,这仅仅是在农村信用社仍有贷款余额的农户数,如果加上曾经与农村信用社有过贷款关系的农户、农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农户,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大。
金融机构提供的存款、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能够覆盖9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焦瑾璞认为,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已形成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而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农村地区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的比率大约在30%至40%之间,最高的是印度,也只是75%左右,我国在这方面比印度要高10多个百分点。
新农村建设的新课题
然而与此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农民贷款难”、“农业结构调整缺少资金”等等的呼声仍不绝于耳,涵盖多领域多环节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依然步履艰难。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研究机构专家,还是基层金融机构都一致认为,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正面临着一个新课题。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焦瑾璞表示。
“‘三农’领域目前的资金需求很大,远远超过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资金数量。应该说,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何广文这样认为。根据目前已有数字估计,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升温,“三农”领域总的资金需求大概要到四五万亿元,“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建设新农村,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对我们这种定位于‘服务三农’的银行来说是大利好,希望政策上对支持资金投入三农体现得更明确一些。”江苏省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黄勇斌这样说。
“以前养鸡、种大棚蔬菜,都是靠自己攒的钱,不够只能跟亲戚朋友借。要是以后能靠向信用社贷款,手续简单点,又能贷够数额,那可太好了。”山东青州市朱量镇农民刘永军对记者说。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已经确定,就是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如何在这一目标下,使农村金融体系能够适应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充满了期待。
链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1)覆盖面显著高于国际水平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2005年3季度末全国在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余额的农户数为713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2.31%,农户贷款余额为5676亿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总余额的37.23%。全国2亿多农户中,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是1.2亿户,约有60%的农户贷款得到满足(见附表)。
横向比较,据CGAP(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统计,截至2003年9月,中国这些机构的贷款账户占所有农户的31%,远高于印度的16%,更大大高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中东和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4%。
从贷款的可获得性来看,全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户能够从信用社得到贷款,60%的申贷者能够取得到贷款,并且我国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覆盖率与其他国家相比处于较高的水平。从金融机构提供存款、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方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存款和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基本上覆盖了9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
(2)农业贷款与农业产出趋势一致
在我国,农业贷款主要包括农业短期贷款、农业中长期贷款和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发放这些贷款的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提供的资料,到2004年底,我国农业贷款余额为21055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1.8%。(数据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记者崔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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