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董川峰报道昨天上海市教委公布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在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成绩优秀的颁发奖学金。
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每学年2000元。
台湾学生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