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干法院刑事审判庭,2名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的少年疑犯被法警带进来,少年面对的,不是那法官高坐在上的审判台,而是“圆桌审判”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围绕同一圆桌。两人在完成身份查明后,也被允许坐着回答问题。 这是江干法院率先启用的“圆桌审判”方式。与传统法庭相比,“圆桌法庭”的设置更加注重对失足少年的关爱。
首次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是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两个少年王云、王军(均系化名)都未满18岁,安徽濉溪县人,去年8月到杭打工,由于没地方住,也没钱吃饭,两少年在九堡镇附近对一女子实施抢劫。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及两少年的辩护律师在圆桌前都语气平缓,态度和蔼,氛围就像在开一场“家庭会议”。据介绍,这种家庭式的“圆桌审判”,司法审判的本质并未改变,但形式上却蕴含着司法的人文关怀,能够消除少年犯罪嫌疑人对法庭的恐惧心理,是江干法院在推行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制度后,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的又一重大举措。
(通讯员辛成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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