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李重庵 |
代表团 |
甘肃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河南洛阳 |
出生年月 |
1944.05 |
党派 |
民盟 、中共 |
参加工作年月 |
1968.09 |
学历 |
大学本科 |
毕业院校 |
北京大学 |
学位 |
|
所学专业 |
数学力学专业 |
现任职务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 | |
李重庵,男,汉族,1944年5月生,河南省洛阳市人。1987年12月入盟。1968年北京大学力学专业毕业。现任民盟中央副主席、教授,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62年8月至1968年12月在北京大学学习。1968年12月至1970年3月在解放军5385部队农场劳动煅炼。1970年3月至1973年12月在兰州炼油厂中学任教。1973年12月至1996年3月在兰州铁道学院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并任机械系副主任、外办主任、副院长等职。其间于1981年12月至1983年12月美国Drexel大学机械与力学系访问学者,任合作研究员。1996年3月至1998年1月任甘肃省教委副主任。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肃省第九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甘肃省委第十、十一届副主委,民盟第七、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副主席。
从事工程力学和复合材料的教学科研,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工骨复合材料微结构与性能"及"碳/环氧层板断裂损伤"等课题,获中科院自然科学奖等奖励。发明专利2项。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力学学会特邀理事。甘肃省科协主席。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