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按照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的部署,解放军2006年将全面启动非现役公勤人员制度,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和非作战部队中由士官和义务兵承担的炊事、驾驶等部分公勤岗位,将逐步使用社会聘用人员。
非现役公勤人员承担的岗位包括:公务员、打字员、电话员、放映员、广播员、驾驶员、修理工、护理员、炊事员等。
应聘者可通过军队驻地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军队人员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军队相关招聘单位将通过驻地职业介绍机构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应聘者须具备相关的自然条件要求,即文化程度在中专以上,健康状况良好,首次聘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从事技术岗位的,还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书。
另一方面,聘用非现役公勤人员还须考虑军队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因此,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政治审查,业务部门要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考核,应聘者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此外,原来在军队从事公勤服务保障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士官也可参加应聘,但不包括享受国家安置政策的退伍义务兵、士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