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邻居被盗担心自家安全
本报讯(记者邹桂)在邻居家失窃后,家住二楼的郑某想安装外挂防护栏,结果被小区物业阻止。昨天,郑某与物业在丰台法院对簿公堂,他要求法院判令物业允许他安装外挂防护栏。
郑某称,2004年10月,他住进了位于丰台小屯路博龙家园的新房,发现开发商为一楼统一安装了外防护窗。由于一楼防护窗离他家的窗户很近,这使得长期在外工作的郑某十分担心家人的安全。郑某称,小区地处城乡接合部,闲散人员比较多,小区内的自行车常常被盗。邻居家的被盗最终促使郑某决心安装外挂防护栏,但物业阻止了他。郑某认为,物业为了美观,便不许业主安装外挂防护栏没有法律根据。
博龙家园物业在法庭上拿出郑某买房时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等文件称,协议中有不得改变房屋外貌的内容,郑某既然签了字,就该履行协议。
看到协议书,郑某情绪有些激动,“我不签你们就不给钥匙,我当时只能签”。郑某同时称,他不想安装室内防护栏,“那感觉像监狱”。现场调查
记者在庭审结束后赶到博龙家园,发现小区的东面和北面全都是工地。小区由1米多高的铁栅栏围住,栅栏上加装了几圈铁丝网。据郑某介绍,这些铁丝网就是因为小区内自行车经常被盗而装上去的。郑家的窗户离一楼的防护窗仅隔着一台空调外机的距离,踩着防护窗伸手便能够着郑家的窗户。郑某隔壁的业主称,她也想安装外挂防护栏,但物业不同意。在邻居家发生入室盗窃案后,她只好安装了室内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