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6日讯(记者黄堃) 目前,山西省城乡普通居民生活用电已经全部实现0.475元/千瓦时的统一收费标准,但农村仍有几个电种的价格高于城市同电种的收费标准。今日,从省电力公司和省物价局传来好消息,相关部门正在对城乡各类电价的基础性数据进行调研,我省所有电种有望实现城乡同价。
2月16日上午10时,记者走访了太原市郝庄乡一小商品市场。据经营日用百货的刘女士称:她的店铺每月的用电量在60度左右,这里商业用电价格为0.854元/千瓦时,每月她需支付51.24元的电费。如果按城市商业用电的平均标准0.757元计算,刘女士每月需要支付的电费为45.42元,现行农村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使刘女士每月多花近6元的电费。和刘女士一样,附近的经营户普遍反映农村现行的商业电价偏高。
据介绍,除普通居民生活用电外,农村剩余的6个电种为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非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国家扶贫的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目前,这6个电种在省内农村实行“一县一价”制,除了非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国家扶贫的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其余4个电种在我省的城市内实行统一收费标准。
据山西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张朋洲称:“相关部门正在为实现城乡所有电种的同价而努力,但‘城乡同价’现在还没有确定明确的时间。”2005年9月,受发改委委托,山西省物价局和省供电公司开始对山西省城乡各类电价的基础数据进行调研,调研工作有望在今年3月底完成,经国家发改委和山西省政府审批后,同价工作才可能有进一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