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记者岳旭辉报道
“盲目建造大广场,必将造成城市建设用地的流失和大量国有资金的浪费,因草坪、喷泉日常维护费用高,每年还会给政府增加财政负担,直接影响到城镇自身的持续发展,一些地方领导不顾财力搞面子工程的做法应该喊停了”。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设计师李铭陶忧心如焚,提出建议,此风当刹。
李铭陶代表收集到三则关于地方领导为追求政绩盲目攀比,搞大广场的消息:
其一、拥有15万人的安徽大安市叶集镇,搞了个占地100多亩的广场,由于县里财政紧张,以致形成一道奇特的景观:一边是号称皖西最大的豪华城市广场,一边是农户透风漏雨的低矮茅舍,这些失地农民找不到新的就业门路而陷入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的困境。
其二、甘肃玉门市城区仍是明沟排水,居民区尘土飞扬,却耗资上千万元兴建高档办公楼、大马路和全省最大的广场。
其三、陕西长安县一个镇,规模仅3平方公里,在已有两个广场的情况下,还计划在两年内再投资1000万元,再建一个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街心广场和4座街心花园,种草2000平方米,修建4个音乐喷泉和一处大型城雕。李铭陶代表说:“城市广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象征。一个城市要搞什么样的广场,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无不跟城市的发展、功能的配置、市民的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有资料表明,即使发达国家,人口在20万以下的城市(镇),也很少看到有大广场、大马路的。贪大求大,竞相攀比建大广场的现象已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其弊病已明显地暴露了出来,但有很多地方领导仍在其追求政绩工程心理的驱使下,继续大搞奢华的城镇形象工程,包括大广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李铭陶代表建议:
1、根据城市(镇)人口规模,科学规划城镇的广场建设。
2、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建立新建广场逐级报批制度。山东省规定省属市、县、镇建设新广场时必须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并报省政府备案,我认为这个做法很好,值得总结推广。
3、改变观念,在对地方领导政绩考核的同时,给政绩以新的定义。
4、制定相应法规,建立城镇广场规模限级制度,从法律上控制滥建大广场的做法,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源:中国广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