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议案:李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法完善社会救济渠道,促进和谐沈阳建设”的议案。
议案内容:李刚建议,尽快出台一部沈阳市的地方性法规《沈阳市社会救济条例》,对需要纳入社会救济的人群进行法律界定,并立法保障此类弱势群体具体的社会权利;明确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共组织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立法促进公权力的行政作为;有效建立社会救济所需要的各类资源的筹集渠道,并依法实施管理;立法促进社会慈善行为的开展,并建立严格的保障制度。关键是保障社会救济资源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其中公开透明核心;依法建立一整套社会救济的实施办法。
地铁为“媒”加速交通产业
4号议案:由刘文钦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住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历史良机,以沈阳地铁为契机,加速沈阳轨道交通产业队伍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实力,形成新的经济支柱产业”的议案。
议案内容:刘文钦介绍,从国务院发布的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和地铁建设项目在未来十年内投资将达到24800亿元,其中沈阳装备制造业就可以生产配套的轨道交通重大装备占总投资的20%,约合4960亿元的工业产值。
刘文钦等代表认为,如果沈阳地区的企业能够拥有实力把这样规模巨大的投资项目承接过来,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自不必说,而对沈阳地方经济的影响也将是巨大的。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沈阳就应该培养和塑造一批资质健全、拥有足以同国际竞争对手抗衡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
为此,在这条议案中代表们提出了五点建议,其一就是通过沈阳地铁建设这个历史契机,打造沈阳具有轨道交通重大装备分类整包投标实力的主导企业。刘文钦希望通过这五点措施,能够对沈阳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5号议案:王启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农民收入”的议案。
议案内容:王启文认为,经过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指引,近三年来,我市农村人均纯收入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在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不含深圳市)中,排序仍不靠前。我市农民人均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低是重要的一个原因,仅为25.8%,外出从业的收入相对更低。到2010年,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年递增12.6%的目标,应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劳动力输出质量,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作为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因此,他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并将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抓好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服务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开辟更多更好的就业渠道。
公立医院给予资金投入
12号议案:由任杰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
议案内容:任杰认为,按照《沈阳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是承担沈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任务及为城市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解决基本医疗服务中疑难和急、危、重症诊治任务的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沈阳目前的城市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和品牌专科医院,在规模、设施、环境、形象上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建议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沈城人民的健康水平。
另外七个被列为议案
3号议案:冯有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确定‘沈阳慈善日’”的议案;
6号议案:孙士坤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的议案;
7号议案:由马成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法建立我市动物卫生防疫体系”的议案;8号议案:何文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议案;
9号议案:周传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沈阳应该对‘节约用水’”的议案;
10号议案:由王真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节约用水”的议案;11号议案:李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沈阳市供水用水条例》,促进节水法制化”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