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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运录代表说,我完全同意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报告强调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非常重要。报告对今年的工作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 龚贤永代表说,报告从始至终贯穿了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这一主线,是一个求实、创新的好报告。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亮点、有创新。今年的工作安排指导思想明确,突出了三个“紧紧围绕”,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龚学平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指导思想上注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以人为本,为民履职;工作理念上注重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工作方式上注重依法履职、稳妥有序,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买买提明·阿不都热依木代表说,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作为来自新疆的人大代表,我对全国人大举办新疆人大干部培训班表示十分赞同。 张余庆代表说,报告第一次把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强调要从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这是一大亮点。 陈旭、尹继佐、祝均一、郑惠强等代表说,立法工作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体现以人为本,重视依法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处理好保护人权、体现人性化管理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加强社会公共秩序管理之间的关系;要根据我国地区差异的实际情况,为地方立法留出空间;立法语言要规范、严谨,避免使用含义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 陈铁迪代表说,建议及时根据修宪的内容,对组织法、选举法进行修改。要把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注意总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 李明豫代表说,制定、修改法律时,要更多地听取法官、律师等实际工作者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孙运时代表说,要加强对法规、规章的主动审查,进一步把对法律的废止、修改放到与法律的制定同等重要的地位。 姚莉、应名洪、王佳芬等代表说,建议做好新制定、修订的法律的立法解释工作。建议研究国际劳工标准,把握国际劳动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争取主动,及时为我国外贸企业广泛参与国际贸易提供法律支持。 蔡达峰、范秉勋代表说,立法要注意法理上的统一性和概念上的科学性。建议国务院在制定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或相关具体措施时,对某些行政许可项目,该废除的一定要废除。 奚美娟代表说,要着眼长远,充分重视涉及国民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法律的制定。 李明豫代表说,在赴地方执法检查时,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规范制度,加强协调,减少地方的接待和陪同人员,减轻地方负担,更好地了解真实情况。 彭镇秋、陈赛娟、董浩林、史一兵、王恩多等代表说,要加强全国人大代表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提高代表对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王观锠、艾宝俊、褚君浩、吉佩定等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外交往、交流活动,大力推动议会外交、议员外交,增进与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更好地宣传我国的人大制度。继续鼓励对外民间交往,采取多种方式,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马克宁、马金泉、陈宜瑜代表说,要督促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认真办理。 吴秦代表说,立法要深入调查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广泛的咨询、辩论、听证,使法律更切合实际。 杨谨华代表说,加强与外国议会的交往活动,应多为西部贫困地区提供机会。 卢守祥代表说,现在很多人大代表职务交叉,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不利于发挥监督作用,人大代表应尽量减少兼职。 李兰芳代表说,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林文代表建议,要立法规范各级机构的设置,机构设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 梁广大、陈雪英、蒋海鹰、温鹏程、麦燕玉、沙振权、苏志刚、曾庆洪、关则文等代表建议,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进一步树立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宣传,科学安排代表活动时间,从而提高代表活动的效率,让人大代表更加接近社会、走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 魏初城代表说,人大常委会要多组织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使代表掌握履行职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同时,要解决一些来自贫困地区代表履行职责的经费问题。 陆百甫代表建议,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解决各委员会工作量不均问题。 刘正民代表说,要吸取地方人大好的经验,探索执法检查新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建议把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列入明年的监督计划。 纪宝成代表说,要重视国有资产的处置问题,明确授权委托关系和处置程序,不能让各级政府只拥有处置的权力而不受监督。 柳传志代表说,常委会要加强对金融体系运行,特别是银行呆坏账的监督,对财政支出细目也要强化监督。 李铭陶代表说,各级人大要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督力度。 李乾构代表说,常委会在召开会议和举行法制讲座时,应多邀请代表列席、旁听,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刘怀廉代表说,建议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该法的内容包括:农民工的失业、养老、保险、工伤、劳动休假等内容。 张瑞代表说,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范围上进一步明确,机制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 朱启代表说,人大的会风要改进,不要搞形式主义,要开出自己的特点,希望能够真正解决一些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罗宇栋代表说,这几年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很多出在一把手身上,这与目前的体制有一定关系。一把手由谁来监督、怎么监督,需要进一步明确措施,加大力度。 张锡林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对换届选举、地方人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总结研究,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完善法制。 王鸿举代表说,要加强对国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督。 刘焯华、杨允中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前,有关工作部门应事先提供议程和审议立法事项的背景材料,特别是争议焦点问题,否则毫无准备地参与到某个法律的审议阶段,很难发表意见。 崔世平代表建议,完善信访处理程序制度。 赵乐际、姚湘成代表建议:尽快出台西部开发促进法及相关法律,用法律手段保障西部大开发。 多吉才让代表建议: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并不断探索监督的方式、途径和方法。 张守成、公保尚、黄立功、甘国江、程苏代表建议:督促国务院尽快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细化法律原则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使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孙金龙代表说,建议尽快制定公务员法,严把公务员进人关,建立退出机制,解决公务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徐景龙代表建议,今后立法中慎用“另行规定”的条款,防止出现法律真空。 姜彦秋代表说,人大的信访工作,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把听证和评议机制引入信访工作。 蔡彰、戴洪生、史宁中、别胜学代表说,我国法律法规的起草大多由政府相关部门或执法部门承担,难免存在部门利益倾向。建议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进一步增强对备案法规的审查主动性,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金柄珉代表说,立法也要提倡“拿来主义”,大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倡比较研究。 李钟熙代表说,要强化对基层人大,尤其是县级人大的指导和培训,使基层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蔡彰代表说,要建立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加强对代表的监督,代表也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孟祥杰代表说,要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体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特别要加大惩治司法队伍中腐败分子的力度。 刘铭达、韦瑞灵代表建议,现在预算执行中约束力不够强,要考虑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系统性问题。 李达球、陈利丹、杨才寿、梁春禄、张政泼代表建议,修宪以后,要加快其他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尽快制定西部大开发、征地拆迁、五保供养、乡村集体经济、博彩、农村企业合作组织、就业与社会保障、监督等法律,修改兵役法。 高显明代表说,建议今后要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在人代会期间,多安排基层代表发言,更好地反映普通老百姓的呼声。 吴振汉、赵湘平、邓中华、朱皖代表说,经人大选举和任命的领导干部的岗位变化太快,应当就此做出规定,保持相对稳定。 卢功勋代表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特别要加强基层人大工作。 中国人大网2004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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