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19日讯(记者于在翔实习生齐松梅)乱收费是一条高压线,谁敢碰谁倒霉。昨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烟台市教育局负责人强调: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是今年教育系统纠风的重点。 任何单位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所谓的“建校费”、“押金”、“借款”等。
中小学收费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不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两公开,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中小学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任何学校不准在教学日之内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特长班”。经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可以利用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举办特长班,但不得举办学科类特长班,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