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应松年 |
代表团 |
辽宁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浙江宁波 |
出生年月 |
1936.11 |
党派 |
中共 |
参加工作年月 |
1960.07 |
学历 |
大学本科 |
毕业院校 |
华东政法学院 |
学位 |
|
所学专业 |
法学专业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
应松年,1936年11月生,浙江宁波人,196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硕士生导师组组 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等职。1995年调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连续选为北京市第十届和本届人大代表,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任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应松年教授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 生导师之一。 两次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参与编写我国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编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撰写和主编《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学总论》、《国家赔偿法研究》、《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词典》、《行政法学新论》、《行政管理学》等,撰写发表《依法行政论纲》等一批论文。其中有不少是北京或全国的重点课题,所撰论著多次获校级、部级和全国的各种学术论著奖,为行政法学教材建设、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多年担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监察会、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1986年起担任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参加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教育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并承担《卫生法》、《农业法》、《渔业法》等各部门行政立法的顾问、咨询工作。兼任北京、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
1990年以来先后去日本、法国、台湾讲学,去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荷兰、香港、澳门等地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会 议,并在日本、台湾、荷兰、香港发表学术论文。
(责任编辑:戴金胜) |